- 垃圾排放量不斷增大怎么辦
我國生活垃圾處理的主要方式是焚燒和填埋。目前,焚燒和填埋處理的垃圾分別占垃圾總清運量的27%和60%。從發展趨勢看,焚燒處理比例日益遞增,垃圾填埋處置比例逐漸下降。特別是一些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正在加快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增強焚燒處理能力。但筆者認為,把焚燒和填埋作為垃圾處理主要方式并不能完全解決垃圾圍城困境,而必須堅持源頭減量—物質利用—焚燒處理—填埋處置的分級處理原則,因地制宜制定垃圾綜合治理路線。
德國經驗表明,當經濟處于中高速發展時,如果不加大物質回收利用力度,焚燒處理設施的建設速度將趕不上垃圾處理量的增加速度。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的建設周期較長,從立項到建成投產一般需要4年之久。而且,焚燒處理的實際處理能力具有剛性。正是這兩個特性導致焚燒處理設施不能徹底解決垃圾處理問題。比如,對于日處理量1萬噸和年增長率5%的城市而言,一座2000噸/日處理能力的焚燒處理設施剛建成,垃圾增量便超過了2000噸/日,垃圾處理能力出現新缺口,于是,新設施剛建成,又要馬上籌建新設施。如此,一些老設施便到了使用壽命,乃至形成惡性循環。
實際上,除了垃圾焚燒和填埋以外,垃圾處理還應進行物質回收利用和源頭減量。當前,我國經濟發展處于中高速發展階段,垃圾處理量仍將以較高速度增長,而社會參與源頭減量與分類排放的動力不足,短時間內難以取得顯著成效。一方面,應將其作為一項社會治理工程,全力推進源頭減量和分類排放;另一方面,不能完全倚靠源頭減量和分類排放來解決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之困,可暫時利用綜合處理代替綜合治理,借助垃圾集中二次分選來促進垃圾的物質利用,保證在垃圾排放量增大的情況下也能控制住焚燒填埋處理垃圾量。
以廣州生活垃圾為例,可選擇簡單、成熟、可靠的篩分加篩上物進一步細分、篩下物擠壓分離的二次分選工藝。清運垃圾篩分(80mm篩孔)后得到32.5%的篩上物和67.5%的篩下物。
篩上物中12%左右的塑料和紙類物質可進入再生資源行業加以利用,其余20.5%可用于生產衍生燃料(RDF);篩下物經擠壓處理后,分離出45%的易腐有機垃圾用作生化處理原料,其余物料則是較高熱值的燃料。經此分選處理后,77.5%的垃圾被物質利用(再生資源+RDF+生化處理原料),只有 22.5%的垃圾被直接焚燒。顯然,只要能解決物質利用途徑,通過二次分選和物質回收利用,即使垃圾產量增大,也完全可以控制住焚燒填埋處理量的增大。
目前,杭州已經有200噸/日的垃圾集中二次分選與回收利用的工程實例,工藝技術已達到商業推廣程度。為了維持垃圾二次分選與回收利用可持續發展,需要政府從產業和資金兩方面予以扶持。
一是引導現有工業產能利用二次分選與回收利用的產品作為生產原料,如引導利廢企業收購二次分選出的再生資源,引導工業爐窯、工業鍋爐和電廠鍋爐采購衍生燃料,保障產品出路。
二是給予二次分選與回收利用財政補貼。二次分選、物質利用環節都是無利的,如利用上述二次分選工藝,處理1噸垃圾的處理費為117元(含廠房折舊),生化處理1噸易腐有機垃圾的處理費也在150元以上,沒法通過產品銷售加以平衡,需要財政予以補貼,或政府購買服務?紤]到物質利用的減碳和資源保護作用,只要二次分選與回收利用的補貼不高于焚燒處理的補貼,從經濟上看就是可行的。實際上,二次分選與回收利用所需補貼確實也低于焚燒處理所需補貼。 (中國城鄉環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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